团龙〔2009〕6号
关于开展“青春龙港”激情广场大家唱
活动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团委,村居、镇属部门单位团组织并报各办事处党委、镇属部门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又恰逢“五四”运动90周年、龙港镇建镇25周年,本着节俭、隆重、热烈的要求,经镇委领导同意,镇团委决定开展“青春龙港”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通过喜闻乐见的广场歌咏活动来讴歌祖国繁荣昌盛,颂扬我镇25年所创造的奇迹,鼓舞信心、克难奋进,凝聚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早日实现“第三次跨越”奉献青春和智慧。“青春龙港”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也是镇委、镇政府今年庆祝建国60周年、建镇25周年系列活动之一,由镇委、镇政府主办,镇团委牵头承办,镇文化站、学区、广电站、网站等单位共同协办的大型广场歌咏比赛。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祖国共奋进·与龙港同发展 二、活动内容、形式 以讴歌祖国、激扬青春为主要内容,歌咏比赛的表现形式为大合唱。 三、参赛对象、规模 全镇各办事处,村居、镇属部门单位(包括企业、学校)及县驻龙各单位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热爱歌唱的所有人员。组队规模为每支队伍不少于60人。 四、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于4月10日之前,将报名表格交镇团委办公室(镇政府1号楼104室,联系电话:64212350)。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5月4日(暂定) 地点:龙翔外滩广场 六、奖项设置 金奖若干名,银奖若干名,其余参赛队为组织奖。 七、有关要求 1、各团组织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时向领导汇报活动的情况,积极争取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组队参赛; 2、各参赛队要按照爱国爱乡、激扬青春、积极向上的要求选择适合本单位人员歌唱的一首曲目来参赛,提倡本单位自创歌曲参赛; 3、各参赛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适当邀请一些外援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组队; 4、鼓励各青年社团组织、青年自组织组队参赛; 5、本次活动时间紧、要求高,各参赛队要有集体荣誉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良好的形象组队参赛,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赛前排练,真正展示队伍的水平和本单位的精神风貌; 6、各参赛队服装及排练等费用自理,根据参赛队的表现,由镇委、镇政府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大型广场歌咏比赛报名表下载
共青团龙港镇委
2009年3月27日
附件:
大型广场歌咏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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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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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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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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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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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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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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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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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团 委 备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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