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范围
(一)持有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均属本次换证范围。
(二)凡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延续申请手续,并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2008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间
从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3月31日止。
三、换证、延续提供材料
(一)换证应当提供的材料:
1、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二)延续申请应当提供的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4、自有房产或租赁证明。
四、换证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烟草专卖零售经营户正常经营,在换证期限内,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继续使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发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为确保换证工作有序开展,县烟草专卖局将对辖区内的所属卷烟零售户上门送达换证通知书。务请广大烟草专卖零售户在规定时间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苍南县烟草专卖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