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街单位、商户、居民住户:
为深化省级文明城镇创建工作,切实改善龙港的市容市貌,营造整洁、畅通、化美的城市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城南、城北两个办事处辖区及龙江、沿江、白沙和湖前部分区域范围内开展文明片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告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各临街单位、商户、居民要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各自责任。(1)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的清扫和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及时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及损坏环境卫生设施行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并按城管部门要求定点定时倾倒。不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2)包绿化管护。负责管护好门前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和劝阻攀折或损坏花草树木的不文明行为,不擅自占用和人为破坏树木,不在树上乱钉、乱刻、乱挂衣物,不得将垃圾倒在绿化带或树池中。(3)包市容秩序。负责维护好门前责任区市容市貌;临街建筑物墙面、立面保持整洁美观,门店招牌和夜景灯光按要求设置;及时制止和劝阻乱摆摊设点、乱贴乱画、乱停车辆及毁坏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户外设施,不得倚门设摊、占道经营。
二、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按规定驾驶和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遵守红绿灯通行规定,不无证和违规驾驶,不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不参与非法营运。
三、保护城市公共设施
公共场所的护拦、电线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不得晾晒衣服、吊挂物品,垃圾箱、窨井盖、人行道砖、路灯、广告灯箱、装饰灯等城市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化设施,严禁毁损、破坏、践踏。
四、规范广告标牌及建筑施工行为
各类户外广告标牌设置要符合广告规范设置相关规定,污损、残缺、脱落、陈旧的广告标牌要更新、整修或拆除。建筑工地和施工现场要设置遮挡围墙,实行封闭施工。建筑垃圾、材料及工程渣土运输车实行封闭运输,严禁滴、漏、撒、扬行为,并在规定的地点倾倒和堆放,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文明片区创建离不开广大市民参与和支持。希望各临街单位、商户、居民住户认真落实以上告知内容。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镇委、镇政府将通过有效形式予以表扬、宣传;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将依法给予查处,并通过“文明曝光台”给予曝光。
中共龙港镇委
龙港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