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人人都可以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近日,县政府下发《苍南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我县将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同享医疗保障。
今年开始,我县把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整合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70元增加到每人100元,参合群众个人缴纳的资金从每人30元提高到40元,报销的封顶线、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报销比例都有所提高。同时,根据市里要求,2009年,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合率要从80%增加到90%,参合对象增加了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我县是一个城乡二元结构比较突出的县份,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利于加强城市农村之间的良性互动,打破城乡堡垒,促进二元结构逐渐向一元结构转变,新的制度将使受益群众更加广泛,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