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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2008-11-12 苍南新闻网
[导读] 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今冬明春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定于11月11日—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麻疹强化免疫和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一、麻疹疫苗接种对象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所有8月龄至6岁(2001年11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及初中三年级学生。二、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对象为0—
    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今冬明春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定于11月11日—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麻疹强化免疫和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
  一、麻疹疫苗接种对象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所有8月龄至6岁(2001年11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及初中三年级学生。
  二、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对象为0—3岁(47月龄)儿童。
  三、接种地点:当地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学校、幼儿园为临时接种点。
  四、请家长持接种证带小孩按时免费接种。
  五、咨询电话: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4700311

                      苍南县卫生局       
                   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baoke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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