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今天上午,我县运管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路费稽查大行动。
这次行动全县出动60多名警力,分别在灵溪、龙港、金乡、桥墩等乡镇设点检查。在龙港检查点,运管部门动用30多名警力,在西六街与龙港大道、人民路、龙巴线、宫后路等地对我镇一些单位和个人偷逃公路养路费等行为进行检查。据运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龙港今年登记在册至今未交养路费还有2000多车辆,其中新车占大多数,这些车中还有开到外地去的,给收缴工作带来难度。针对这些车辆,将采取全县联查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据了解,这次行动全县共查获养路费未交车辆40多辆。按照《浙江省公路养路费管理条例》规定,拖欠养路费3个月以上的,要处罚养路费总额的30%到50%,拖欠6个月以上的,要处罚50%至100%。纳税人如果偷逃养路费,会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上交养路费是纳税人应尽的职责,运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自觉缴纳养路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