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今天从龙港计生管理局了解到,最近,又有一项计生扶助政策出台了。现在,龙港已有7户计生家庭享受到了特别扶助。
新的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有4个条件,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符合以上4个条件的对象,由政府统一发放扶助金;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每人每年25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每人每年可领取2000元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
按规定,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取得扶助金的“五保户”,不影响其原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