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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防办公室试鸣人民防空警报预告

2008-09-17 苍南新闻网
[导读]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9月18日上午10:00—11:00,对灵溪、龙港、钱库、金乡四个人防重点镇的城区防空音响警报进行试鸣。试鸣时间定于2008年9月18日上午10:00—11:00。其中10:00—11:03为预先警报;10:14—10:17为空袭警报;10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9月18日上午10:00—11:00,对灵溪、龙港、钱库、金乡四个人防重点镇的城区防空音响警报进行试鸣。
  试鸣时间定于2008年9月18日上午10:00—11:00。其中10:00—11:03为预先警报;10:14—10:17为空袭警报;10:28—10:31为解除警报;10:41—10:44为灾害警报;10:56—11:00为灾害解除警报。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灾害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时间三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四分钟)。
责任编辑:baoke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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