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21日讯:(林贤佐 张炳钩) 8月20日下午,缪小知女士的一个亲属匆匆来到浙江省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代缪女士申请法律援助,据了解,缪女士家住龙港镇恒利新村,如今已有七个月的身孕,其夫黄某在2008年7月26日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根据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司机王某应负全部责任。
该起交通的发生,使缪女士一家失去了顶梁柱、陷入悲惨境地,但肇事司机王某却拒不接受调解,无意赔偿损失,百般无奈之下,因怀孕而行动不便的缪女士让其亲属到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根据国务院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请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件,必须由缪女士亲自申请。考虑到缪女士的实际情况,立足以人为本,苍南县法律中心工作人员向上级领导请示后,决定上门为其提供援助服务。
8月21日上午,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陈斌等人来到苍南县龙港镇缪女士的住所,详细了解了情况,从速为缪女士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诉讼代理。缪女士一家被该援助中心的办事效率以及真情服务所深深打动,并表示万分感谢。
到目前为止,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已为多起特殊援助案件提供上门援助服务,并已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应援尽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