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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对中小医疗机构实行执业分级监管

2008-08-20 谢芳 陈熙康 中国龙港网
[导读] 本网讯:为加强对我县中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近日,县卫生局决定对全县的中小医疗机构实行执业分级监管。 据了解,实行执业分级监管的范围是全县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中小医疗机构,根据得分高低分别评定为规范、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然后进行分级监管。 另悉,县卫生监督部门计划今年将对全县30%以上的

    本网讯:为加强对我县中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近日,县卫生局决定对全县的中小医疗机构实行执业分级监管。

    据了解,实行执业分级监管的范围是全县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中小医疗机构,根据得分高低分别评定为规范、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然后进行分级监管。

    另悉,县卫生监督部门计划今年将对全县30%以上的中小医疗机构实行执业分级监管,同时对“规范”级医疗机构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对“合格”级医疗机构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对“不合格”级医疗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暂缓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以促进医疗规范,确保群众的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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