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 杯龙港业余电视主持人大赛复赛将于2008年7月27日(星期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赛时间:7月27日(周日)晚上19:00
二、复赛地点:龙港广播电视站四楼演播厅
三、复赛内容:考察选手作为主持人的才能
A.自备模拟主持(2分钟内)
由各选手自备题目进行模拟主持,要求选手自己设计主持一段节目,得体大方,表现自己的特色,如新闻、访谈、专题、娱乐、体育、晚会等各个类型。
B.现场抽题即兴主持(考察选手主持能力、2分钟内)
C.才艺素质展示(考察选手潜质、2分钟内)
由各选手进行现场自由表演,在短时间内展示具有自己特色的才艺,内容可以是音乐、舞蹈、曲艺、话剧、小品、唱歌等各方面。
进入决赛人数:评委对选手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给予评定,产生10名参加决赛的选手(选手可以登陆龙港网站进行查询)。
四、评分办法:
1、复赛现场设5位评委,采用100分制评分,在所有评委的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按保留的3位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场报出选手的表演得分。
2、由大赛评审团根据选手分值排序决出晋级的选手。
3、对选手成绩的报分,小数点后报2位数,选手成绩原始数据保存在计分处,如遇有完全同分而无法决定取舍的情况时,将通过同分选手对抗赛(现场加赛)的办法来决出高低,对抗赛则在该场次的末尾进行,届时不到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争。
五、评分标准:
1、舞台形象:气质幽雅,姿势优美,动作大方,表达自然。(30%)
2、语言功底:声音条件好,语言表达能力强,吐字清晰。(30%)
3、表达能力:在舞台上能够运用丰富的肢体语言,并与比赛内容相结合,从而体现整体表达能力(20%)
4、表演功底:有一定表演功底,动作连贯,表演完整。(此项仅初赛复赛选手参评)(10%)
5、综合素质:根据以上四点的综合表现,给予评分。(10%)
六、复赛细则:
1、各位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到达现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坐好,遵守会场秩序。
2、选手按抽签顺序上场参赛。
3、一切参赛道具选手自备,选手在自备模拟主持及才艺素质展示环节若有伴奏带,应于比赛前一天(7月26日下午2:00)送龙港广电站文艺部(四楼)进行采集,磁带格式仅限MP3、CD或VCD 。
4、自行确定比赛用手持话筒或立式话筒,上场前告知音响师。
5、比赛现场必须保持安静。手机关闭。禁止大声喧哗、接听电话、随意走动等行为,一切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比赛全部结束后宣布晋级选手,并对下一阶段赛事进行安排。
7、比赛结束时,评委离开后大家依次退场,不得拥挤。
8、每位参赛选手必须遵守规定,按时参加大赛组委会召开的会议。
9、参赛选手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若有疑议由评委会裁定。
10、参赛选手向本次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允许存在任何虚报或导致重大误解的内容。
11、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参赛选手的肖像,声音等进行大赛的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发行相关资料和刊物。
12、龙港广播电视站对本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