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额太少
被称为“温州草根金融第一人”的方培林,曾经拥有中国第一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民间金融机构——方兴钱庄。2001年他又建立了温州第一个贷款担保公司。当听到温州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政策时,他的第一反应是“名额太少了”。“只有11张入门证,就算加上5个特别名额,能不能得到都没把握。”方培林对记者说。
按照该规定,温州11个县可以采取"11+5"的形式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但据记者从浙江金融办工作人员处了解,另外5个名额暂时不发放,依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在具体实施步骤上,7月到9月之间,小额贷款公司将首先在温州、台州、杭州、嘉兴等地先行试点,9月后再全省铺开,明年初视情况扩大试点,并择优转制为村镇银行,一年后可以增资扩股。
“就算温州给每个乡镇一个小额贷款公司也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少,那么就基本不存在竞争,贷款利率还是降不下来。”方培林说。他用一个例子向记者解释这句话的含义:就如人们到菜市场买菜,如果只有一家在卖,他要多少钱你都得买。而如果多家在卖,价格就会下来,你也可以有选择余地。
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监测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的平均年息在14.124%以上,2月的民间借贷年利率加权平均达17.42%,而目前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47%,民间借贷利率超过正规银行贷款利率2倍。
据温州金融办的数据显示,2007年温州流动性资本超过3000亿元,每年约以14%的速度递增。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民间提供的资金占了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的30%至40%。
5月初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温州担保协会就开始组织其会员企业筹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浙江省政府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原则上将从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中选择,其他民间金融机构可以参股。主发起人的民营企业要求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发起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不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0.5%。
武先生举例介绍,目前一家实力雄厚的鞋业集团已经被选作当地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另外还按照资本金条件的限制选择了20多家信誉优良和具有实力的担保公司入股。然后再从这20几家中进行第二轮筛选,最后会剩下10几家左右真正入股名额。
另外浙江省特别强调,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70%资金应发放给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对于大部分资金发放给不超过50万元小额借款人的限制,方培林说这点很容易被钻空子,因为有的企业需要不只50万元的贷款,那么如果他想贷更多,他可以找其他人来贷。也可以贷到超过50万元的贷款,只不过麻烦一些。这项规定设置实际上是失效的。方培林认为,这些限制应该按市场规律来,而不是人为设定。
合法化的愿望
担保公司等贷款企业经常面临着资本金不能收回的风险,甚至利润和呆坏账损失基本抵消。武先生认为,基于这种情况,地下金融公司都非常希望自己的担保公司能够合法化,入股小额信贷公司,虽然收益有所下降,但是风险减小,而且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地下金融都渴望能转到地上。
银监会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方培林告诉记者,利息收益减少换来的是坏账风险、政策风险的大大降低,这是他和他的同行们期望的。
按照规定,小额信贷正常的利率不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4倍,这是企业能够承受的。和以前利率比是存在落差,但是风险减小以及有可能以后成为民营银行的股东,致使很多担保公司都希望能尽快有合法地位。
“如果1000万元一年可以有15%的利润,我就很知足了。”武先生对记者说,“至少我是受法律保护的。”
链接
民间借贷政策变迁
2005年2月
2005年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入股;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吸引农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增强资本实力”。这些论述被认为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2005年3月
当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金融机构所有制多元化”的最新提法。
2005年下半年
2005年下半年起,央行在山西和陕西等5省(区)参与设立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9家,其他省份的民间资本也自发成立多家同类公司。
2007年
2007年,第一批村镇银行在四川、江西、湖北等地诞生。浙江的村镇银行是作为第二批的试点。
2008年
2008年5月,银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7月,浙江成为国内首个对此作出正式反应的省份。
相关
小额贷款各地运作模式
山西晋商模式:山西平遥县被确定为山西省惟一的试点县,并于2005年底成立两家商业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市场化利率,资金的价格由市场资金供应量和市场需求量来决定。平均贷款利率水平高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于民间借贷利率。公司的市场定位准确、运行机制灵活、贷款方式简便宜行,两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常贷款余额为6784万元,占比99.78%。
海南琼中模式: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借鉴国外经验,创新出“无需抵押,政府贴息”的农村小额贷款新模式,解决了农民融资难题。
农民贷款只需5户以上联保,经过简便的贷款手续,5到7个工作日就可贷到款,最少250元,最多2万元,贷款期限1至3年,年利率为7.29%,提前还款的政府给予100%贴息,按期偿还的给予80%的贴息。
琼中模式中建设的信用制度值得一提。“信用户”由农村信用社发给贷款证,授信额度根据农户生产规模最高额度在2万元以内。农户再次贷款时,凭贷款证直接到所在乡镇农村信用社网点就能贷款。“信用户”每两年评定一次,不设终身制。逾期未偿还贷款的农户,县政府列为“不守信用户”(黄牌),三年内不给予贴息贷款,并在县有线电视台曝光。
宁夏草根模式:近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部分贫困乡村探索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各级财政先期无偿注入资本金,通过农户自愿入股方式吸收聚集民间资本,以小额信贷方式有偿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