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苍南县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县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足实际、改革创新;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三)工作目标。通过落实《工作要点》,力争到2012年实现以下目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加规范,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更加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改革措施更加有效,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更加有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腐败现象总体上得到有效遏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框架基本建成。
二、基本任务
(一)加强教育
1.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目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周一夜学”的学习计划,作为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公务员培训班和其它各类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制度。
2.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针对我县群众普遍存在的“办事找关系”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文化环境。突出党政机关这个重点,努力打造“重规则、乐敬业、崇务实、尚进取”的新型机关廉政文化。结合争创省级教育强县,把廉洁教育纳入学生德育体系和中小学各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围绕创建“廉洁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助廉活动。结合“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基本知识教育。围绕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廉洁诚信。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现代远程教育、送戏下乡和送书下乡工程等重大文化项目,增强农村群众反腐倡廉意识。
3.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丰富教育的形式,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助廉教育、提醒教育、谈话督廉、读书思廉等各类活动。注重教育的实效,既要运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又要运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4.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合力。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电台、电视台及《今日苍南》要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开设“阳光热线”,打造舆论监督平台。继续完善以手机为媒介的廉政短信传播平台,扫除教育盲区。改进廉政网站建设,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提高网络宣传质量。
(二)健全制度
1.健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作风建设年”活动经验,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蹲点联系村居、领导干部包案处理疑难信访事项、“阳光投诉”、“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机关中层干部服务基层等做法和制度。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学风不浓、干劲不足、效率不高、落实不力、形象不佳等突出问题。
2.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形式,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监督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健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3.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行政决策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围绕发生群体性事件、突发应急事件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非法占用土地等开展行政问责。
4.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和收受礼品登记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参观考察学习行为。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探索实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警示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5.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苍南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组织协调办法》,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6.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既要制定和完善制度,更要严格执行制度。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7.探索制度反腐有效措施。树立制度反腐理念,重点围绕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制度反腐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注重把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引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通过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实时监督系统等科技促建措施,努力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科技含量。
(三)强化监督
1.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定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继续落实民主评议、信访谈话、诫勉谈话、出国(境)审批、回复组织函询、述职述廉、部门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和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2.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司法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3.打造阳光监督平台。深化党务、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制度规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作用。
4.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等政府专门机关监督,重点是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5.强化监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明确各类监督主体的责任和职能,改进和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程序和措施,提高监督的权威性,注重监督结果的运用,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四)深化改革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继续实行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及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讨论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推广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表决领导干部的做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探索在乡镇推行以“公推”的办法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贯彻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将廉政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基本评价指标。规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加大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推行跨部门交流制。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省级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促进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和授权到位,做到“应进全进”、“即受即办”。修改完善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同岗替代、亮牌服务等制度,完善县长热线电话和局长现场接听制度,简化审批环节和办事程序,大力促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推进集中办事窗口和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审批代理服务制,建立健全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窗口、基层站所为主要框架的服务体系。
3.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继续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体系,严禁设立“小金库”。健全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加大财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重点清理涉农、涉企收费,依法加大对罚没收入、捐赠收入、国家资源使用费和国有资产产权收益的监管。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做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拓展领域、扩大规模、管办分离、监管有力。规范招投标运行机制,完善招投标资格审查制度和标后管理,建立企业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推行招投标代理制,加强对专家库使用管理。工业用地等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要严格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农村三产安置用地的出让要规范出让审批程序,积极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租赁制度。强化对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用地监管,建立协议、划拨土地公示制度。
(五)严厉惩处
1.注重调处疑难信访案件。更加主动地正视和化解矛盾,更加积极地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建立“定案、定村、定人”联系疑难信访重点村居制度。
2.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注重查办发生在土地征用出让、拆迁安置、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大案要案。注重查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政府资金使用管理、公共资源配置中存在的失职、渎职案件。注重查办农村三产安置用地出租、出让、集体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损害村民集体利益以及村官腐败案件。注重查办基层站所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注重查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权钱交易案件。注重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3.增强反腐败合力。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税务、工商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要加强协作,协调配合,有效形成执纪执法部门之间案件线索互送、重大案情互报、复杂案件互助、处理结果互通的查案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等手段,实现执纪执法机关办案手段、资源的优化组合和互补。健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
4.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组织处理范围,规范组织处理程序,提高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综合效果。
5.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中的治本作用。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建立典型案件通报制度,深入剖析,总结教训,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
6.加强依法执纪、依法办案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完善案件检查工作程序,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推行案件公开审理工作。建立全县办案人才库,提高办案设施和场所的科技含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纪意识,提高查处案件工作的适应、发现、突破、执行和促防等能力。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政府投资工程。围绕利用政府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各项政府性资金进行的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特别是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市政工程等重点项目,突出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和标后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决算、绩效评估等关键环节,以构建思想道德预防机制、规范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绩效评估机制、社会效益测评机制、奖惩机制为主要内容,健全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体系。
(二)公共权力运行。结合苍南实际,重点解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趋利性行政、凭关系行政”的问题;重点规范环保许可和监管、拆迁安置和危房鉴定、物资采购、税收征管、客运线路投放等环节的权力运行;重点治理行政单位与中介机构通过各种形式挂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按照“治庸、治懒、治贪”一齐抓的要求,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三)公共资金管理。针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合作医疗基金、移民资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等各类资金,突出存放、转移、发放等环节,健全和完善公共资金有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的监管。加强对政府性融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四)公共资源配置。按照依法、效率、利民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争的配置方式,逐步将下列公共资源纳入市场化配置的范围:国家有限自然资源的商业性开发与经营;国有产权、股权的出让、处置、转让;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的采购;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的项目规划编制、工程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招标选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和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
(五)公务运行成本。针对我县当前公务消费成本偏高、透明度偏低、铺张浪费及乡镇负债严重的状况,按照“成本核算、总额控制、‘三公’单列、过程公开、结果考核、过错问责”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外出参观考察等管理,推行公务消费费用核定制、重点公务消费项目单列制、公务消费公示制、公务消费刷卡制、公务消费投诉制和问责制,探索建立节约消费、支出合理、控制有力、监督有效、公开透明的公务消费机制。
(六)公共服务效率。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为目标,以重要职能部门、重点中层岗位、审批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以改革和完善办事机制为关键,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为突破,以强化责任追究为保证,大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七)国有资产监管。围绕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开展廉政监察。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登记、管理、使用、流转、出租、出让、核销等规定。
(八)农村基层基础。以乡镇机关、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为对象,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主体,建立健全以反腐倡廉教育为基础的思想道德教育机制,以资金、资产、资源有序使用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以规范事权、物权、人事权运行为关键的监督机制,以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行为为重点的惩处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九)民生权利保障。以收费、择校行为监管为重点,继续解决“上学难”问题。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综合治理药价虚高问题为重点,继续解决“看病难”问题。以规范拆迁安置行为、缩短拆迁安置周期为重点,继续解决“拆迁难”问题。以查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各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办事拖拉等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办事难”问题。
四、组织保障
(一)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要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工作要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对落实《工作要点》全面负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落实工作要点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直接抓在手上,重点放在抓部署、抓组织、抓推动、抓检查上,分管领导要负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各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层层落实、扎实推进、高效完成,形成整体构建、联合构建、专项构建、行业构建和科技促建联合发展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其他责任单位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协办单位要完成好分解任务。
(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工作要点》的分解和落实,明确工作标准、确定完成时限、落实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实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作用。
(三)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健全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落实责任机制、督查机制、测评机制、奖惩机制、保障机制。把贯彻落实《工作要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之中,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协调机制,加强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