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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屋登记办法》变化大,居民登记房屋需注意

2008-07-09 李其安 中国龙港网
[导读] 本网讯:7月8日上午,记者从苍南县房产管理局龙港交易办证中心了解到,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已全面开始实施。那么,新的《房屋登记办法》有哪些新的提法,特别是在产权登记时该注意哪些事情,对此,记者专门做了采访。 据介绍,新的《房屋登记办法》与原来的《房屋登记办法》相比,有许多方面做了修改。 另外,新的《房屋登记办法》确立了房屋登记簿制度,把登记簿作为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成为房屋真正的“身

    本网讯:7月8日上午,记者从苍南县房产管理局龙港交易办证中心了解到,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已全面开始实施。那么,新的《房屋登记办法》有哪些新的提法,特别是在产权登记时该注意哪些事情,对此,记者专门做了采访。

    据介绍,新的《房屋登记办法》与原来的《房屋登记办法》相比,有许多方面做了修改。

    另外,新的《房屋登记办法》确立了房屋登记簿制度,把登记簿作为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成为房屋真正的“身份证”,其法律效力高于房产证。当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同时,新办法还新增了预告登记、地役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制度,如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可有效防止“一房两卖”,并且新的办法还设立了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即一次登记可多次借款。一定期间在约定的最高额内“借了还、还了借”,而不必每一次都要重新登记,使融资更加方便。

    为了适应《房屋登记办法》的新变革,实现新老房屋登记规则平稳过度,县房产管理局龙港交易办证中心积极组织人员,专门开展培训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对新《房屋登记办法》的掌握运用能力,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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