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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2008-05-28 中国税务报
[导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通知明确,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86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通知明确,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责任编辑:baoke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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