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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0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8-05-14 中国苍南
[导读]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7)147号、苍政发(2008)86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0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投资强度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7)147号、苍政发(2008)86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0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投资强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其他要求

苍南工业园区浦南路大道以南,萧灵大道以西,经四路以东

80000(其中出让面积为66278.9)

工业用地(产业功能分别为机械仪表、电子仪器、纺织服装、印刷包装等)

≤2.4且≥1.5

≤45%

15%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五十年

4971万元

(50万元/亩)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1000万元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鉴于该地块属工业标准厂房用地,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7)51号文件精神,凡苍南县境内国有独资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竞买;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 5 月 12日至 2008 年 5月 29日,到苍南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8年 5 月 30 日至 2008 年 6月 12 日,到苍南县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 08年 6月 12 日 11:3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招投标中心将在 2008 年 6 月 12日 12: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2008年 5月 30 日 8:30 时至2008 年 6月 12 日 15:00 时在苍南县招投标中心开标。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招投标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联 系 人:     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帐号: 1203284029200238885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责任编辑:baoke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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