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库存充裕可保证粮价基本稳定
综合新华社北京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6日说,为保证国内粮食市场供应,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既不大涨也不大落,近年来国家从促进生产、流通、库存、进出口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这位负责人说,我国粮食连续4年丰收,目前粮食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粮食库存充裕,可以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和市场粮价基本稳定。
这位负责人说,粮食价格一方面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关系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为保证国内粮食市场供应,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在我国粮食连续4年增产的情况下,国家对粮食生产依然高度重视。今年又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在预算安排“三农”投入5626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的基础上,又增加252.5亿元资金,主要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据介绍,我国稻谷、小麦、玉米主要依靠国内生产,在国内粮源充裕、严格控制粮食出口的情况下,国际市场粮价上涨对国内市场影响不大。
此外,为了做好粮食收购,国家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辽宁粳稻和东北玉米国家临时储存收购,稳定农民种粮收益,给种粮农民一个“定心丸”。同时通过托市收购,增加国家调控粮源,为做好粮食市场调控提供保障。
为做好粮食调运,铁路和交通部门在运输安排上重点向粮食倾斜,特别是扩大东北粮食的外运能力。截至4月20日,全国铁路系统今年从东北三省一区发运粮食1974万吨,同比增长13.4%。
为了保证粮食供应,保持粮价基本稳定,国家还积极做好市场投放和应急准备:组织临时存储粮食和中央储备粮在粮食批发市场上的公开竞价销售,保证市场供应;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储备粮的吞吐调节作用;各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粮食应急预案,调整充实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并重点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落实粮食经营企业保持必要库存量的有关规定,鼓励企业增加商业周转储备。
另外,为优先保证国内市场供应,今年国家采取了对粮食及其制粉取消出口退税、加征临时出口关税和实行配额管理等措施,控制粮食出口。
为加强粮食库存和粮食购销工作的监督检查,国家有关部门已督促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粮食政策的规定,继续做好每年一次的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加强对粮食库存的日常监管,开展经常性的随机检查、突击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目前,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已经展开,国家有关部门也派出工作组对部分省(区、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巡查和直接随机抽查。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记者 江国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