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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8-04-12 温州日报
[导读]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08〕05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公开挂牌出让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 村三产安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位于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总用地面积6357平方米,出让土地面积5809平方米。用途为市场用地,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规模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08〕05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公开挂牌出让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

 

  村三产安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位于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总用地面积6357平方米,出让土地面积5809平方米。用途为市场用地,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规模<9537.8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以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2671万元,起始价和竞得价均不包括市政配套费、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本次挂牌设底价。

  四、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五、报名登记日期、地点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当于2008年4月11日至5月9日下午5:00,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报名时,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该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为法人的,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公章;如为其他组织的,须提交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单位公章。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六、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本次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整,保证金于2008年5月9日下午5:00之前缴纳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地价款,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七、挂牌出让时间:2008年5月1日上午8:30至2008年5月12日下午3:00。

  八、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与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577-88151021郑先生

  0577-88151126何先生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zzbtb.com

  2008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baoke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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