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农民朋友们:
今年我县遭受超强台风“桑美”洗劫,造成约2.5万间房屋受灾,房屋受损达36亿元,我镇也在这次台风中受到严重的损失。灾后县政府、镇政府积极通过政府补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但当前救灾方式仍存在资金有限、渠道单一、补助平均等问题。为完善救灾保障机制,提高灾民重建能力,镇政府根据县政府有关精神,决定在我镇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这是镇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是惠及全镇农民朋友的一件大实事。
一、运行原则:以“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行”为原则。
二、保险主体和对象:全镇范围内具有苍南籍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均可自愿参保,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不包括附属建筑物,违章建筑、待拆除房屋不在保险对象范围之内。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
三、保险责任: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只保住房倒塌,不保住房受损。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倒塌,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四、赔付标准和保费标准:我镇每户农户住房保险金额为1.8万元(即每户最高赔付1.8万元),其中每间为3600元(即每间最高赔付3600元)。“间”为房屋自然间,即以每20平方米为一间,剩余部分超过10平方米也算一间。如果一户房屋不足2间,全部倒塌按9000元赔偿。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5元,其中农户交费5元,省县财政补助10元(若按市场化运作计算,1.8万保险金额的保费需108元)。
五、政策措施:镇委、镇政府为照顾特困群众,规定农村低保户、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自交保费部分由镇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今后用于恢复重建的救灾资金,优先、从优支持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农户。
六、参保时间:2007年度参保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1月20日止。
或许台风“桑美”是五十年一遇,或许您的住房一般不会倒塌,可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是人力难以阻止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正是政府为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能力而量身定制的优惠政策。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吧!为全家买份平安,为自己防范风险加份保障!
咨询电话:68715095 64203879
龙港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