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用水户送缴水费,于2006年12月份开始改由龙港农村信用社各网点(镇内共十三个网点)收取,送缴时间为每月15日至次月14日,逾期每天按水费金额的5‰加收滞纳金,直至停水,希广大用水户按时送缴水费。
另为了解决各用水户缴费出现排队问题,请各用水户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就近信用社办理水费代扣委托关系。谢谢合作!
龙港自来水厂
2006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