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11月2日讯:收受8万元,放行下属的不正常请销假与超载运输,龙港一路政中队长郭某把自己给“放倒”了。10月29日,苍南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郭某51岁,据指控,2012年以来,郭某担任苍南县交通局路政大队龙港中队中队长期间,陈某共送给他8万元,郭某均予以收受。
陈某是该中队的驾驶员,私下承包一些工程项目。为了自己的工程,陈某经常迟到早退,有时还请假好几天。为了方便请销假,他让郭某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主要的是希望自己承包工程所涉及的车辆超载运输能受到关照。
庭审中,郭某说,这8万元是陈某分3次送给他的,每年1次,第1次是6万元。给的时候,陈某没说什么,但彼此心照不宣。郭某对陈某承包工程期间所涉及的工程车辆超载运输和不正常请销假等事项给予关照。
公诉人认为,郭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7年。郭某的辩护人称,郭某是初犯,如实供述罪行,而且已全部退出赃款,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