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7月18日讯 7月17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布“幼儿园园长陪酒致中风”的帖子后,该县委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患者的救治工作,要求县纪委深查细查,正风肃纪,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7月18日下午,县纪委通报事情基本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2014年7月16日中午,苍南县教师进修学校王成珏、何经旦、卢立银、朱成碧等4人在结束对龙港镇18所幼儿园校本培训考核后,在龙港学区工作人员董建锋安排下,与被考核幼儿园的30余名工作人员在巴曹绿岛酒店用餐。期间,王成珏、卢立银、朱成碧、董建锋以及董建锋所邀请的朋友吕明助均有不同程度饮酒。餐费共计5440元,由被考核幼儿园共同支付。
餐后,龙港第三幼儿园副园长洪波在返回幼儿园途中呕吐并伴有身体不适,回幼儿园后血压升高,被紧急送往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检查,经医院检查为脑血管破裂溢血,并于当天下午18时45分转院至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脑外科重症监护室治疗。目前,洪波身体有所好转,手脚可以轻微动作,可以与人进行简单沟通。
王成珏、何经旦、卢立银、朱成碧、董建锋等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两局”问题规定,顶风违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对此,县纪委责成县教育局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1.给予考核组组长、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主任王成珏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销其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主任职务;
2.给予考核组副组长、县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副主任何经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3.给予考核组成员、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卢立银记过处分;
4.给予考核组成员、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朱成碧记过处分;
5.给予龙港学区工作人员董建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6.给予龙港十四中校办负责人吕明助记过处分;
7.给予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杨立先警告处分;
8.给予龙港学区主任李敏仕诫勉谈话处理。
同时,县纪委对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陈先葵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县委对县教育局党委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整改,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