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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没钱上网 四少年结伙抢劫单身妇女

原创 2014-04-16
[导读]四少年平均年龄不到14周岁,三人已辍学,为了凑钱上网购买Q币,居然结伙抢劫单身妇女,4月14日,龙港警方成功抓获李某某、李某、孟某和佘某四名犯罪嫌疑人。

   

    龙港网4月16日讯:四少年平均年龄不到14周岁,三人已辍学,为了凑钱上网购买Q币,居然结伙抢劫单身妇女,4月14日,龙港警方成功抓获李某某、李某、孟某和佘某四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李某予以刑事拘留,孟某和佘某因不满十四周岁免予处罚。

    本月9日22时40分许,家住龙港的谢女士出门赶往一家酒店时,发现有三名男子跟着她,本想加快脚步往前面跑,却被三男子从后面抓住实施抢劫。当时,谢女士被拉倒在地,三男子刚开始抢谢女士金项链,谢女士拼命护住金项链,三男子随后抢走手包,内有手机及600元现金。

    接到报案后,龙港公安分局迅速组织开展侦查破案,于14日抓获李某某、李某、孟某和佘某四人,李某某等四人分别交代时分时合多次抢劫犯罪事实。在4月9日晚上对谢某实施抢劫的三人分别李某某、李某和孟某。

    据查,李某某五岁时就跟随父母从贵州老家来龙港生活和上学,其父母于去年回到老家,李某某跟着姐姐继续在龙港生活。今年正月,正在上初一的李某某辍学在家。

    李某某在龙港镇洪宫路认识了跟着父母卖水果的李某,后来又认识了孟某、佘某,李某是安徽人,孟某是云南人,佘某是重庆人。这四人中,只有佘某还在学校上学,其余三人都早已辍学在家。

    李某某等四人沉溺网络,经常约在一起到网吧上网打游戏。为了有钱上网,还有钱购买Q币,李某某等人便图谋抢劫单身女子,先后抢劫得手三次,最多一次抢得2100元现金和两部手机,每次抢了财物都进行分赃,随后用于上网购买Q币。(通讯员 薛建贺)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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