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6日,龙港公安分局民警在龙港镇前路某旅馆内查获宾某、蒋某、毕某和钟某等四名吸毒人员。随后,民警发现这家宾馆原有张贴和摆放的禁毒标志、禁毒宣传品和举报电话“不见踪影”。
经查,该宾馆负责人方某在承包经营后,因管理不善,对禁毒标志、禁毒宣传品等禁毒防范措施并不在意,对损坏的标志和缺失的宣传品未及时补齐。不仅如此,该宾馆还未对新员工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和签订禁毒责任书。服务员张某称,因未落实巡查制度,并不知晓宾某等四人在房间吸毒一事。
该宾馆负责人方某说,今后将加大宾馆管理,对破损、缺失的禁毒宣传标志和宣传品及时予以补齐,并严格落实客房巡查、安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
根据《浙江省禁毒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未按规定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发生涉毒案件的,警方予以行政罚款。(通讯员 薛建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