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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反家暴庇护中心在龙港揭牌 庇护不超一周

原创 2014-03-07 龙港网
[导读]县妇联、县民政局联合在龙港镇成立苍南县首个“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龙港网3月6日讯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遏制家庭暴力,依法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侵害,昨天,县妇联、县民政局联合在龙港镇成立苍南县首个“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作为一个缓冲地带,为遭受家庭暴力伤害、自愿申请庇护的受害人免费提供临时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暂时缓和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家庭矛盾。

   “中心”设在位于龙港镇县救助管理站内。什么样的人员可以申请庇护?据介绍,申请人员必须是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情节严重,继续在家居住无人身安全,无亲友投靠的妇女,同时是无传染病、精神病,自愿申请入住庇护中心的受害妇女,并自愿遵守庇护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持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当地派出所、妇联组织的证明。

    庇护期间,“中心”将安排县弘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壹次心”巾帼志愿者对受害人进行适时的心理辅导和法制宣传教育等有针对性的服务。符合条件的,县妇联将组织家庭暴力调处或法律援助。庇护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特殊情况经县妇联批准可延长时间,延续日期最长不超过3天。

   庇护程序链接:出具当地派出所的报警证明、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友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向乡镇妇联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庇护登记表》→乡镇妇联进行初审→上报县妇联审核批准→办理进驻“中心”相关手续。(通讯员 林振雷 温晶晶)

责任编辑:chenji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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