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某今年42岁,一个月前来到苍南替一家企业老板开车。初来乍到,仝某没有居住地,老板就把仝某安排到其朋友陈某厂里住宿。
按理说,陈某好心收留仝某住宿,还配给厂房钥匙方便进出,仝某应当知恩图报,心怀感激。可让陈某气愤的是,自己居然收留了一条“白眼狼”。据陈某说,去年12月26日,他厂房因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查封,可堆放在厂里价值3万元的33个塑料薄膜被仝某偷出去卖掉。
据查,在陈某厂房被查封后,仝某并没有及时把钥匙还给陈某。在被查封几天后,仝某看到封条已破损了,厂里也长时间没人来,认为偷盗一些塑料薄膜应当没人知道。于是,仝某先后6次用钥匙开进厂房,共盗窃了33个塑料薄膜,以低价卖给了收废站的吴某,吴某又转销给夏某两兄弟。
龙港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迅速查获仝某、吴某和夏某俩兄弟,并缴获赃物发还给受害人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