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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过生日 偷车当礼物 两少年均未满16周岁

原创 2013-08-06 龙港公安分局
   
    龙港网8月6日讯:小华(化名)今年15岁,刚刚初中毕业,因网友过生日需要用钱,居然答应前往偷车换钱,结果被警方抓个正着。

   小华和小强是同学,苍南本地人,小华刚刚初中毕业,小强还在温州某中学上学。不久前,两人在网吧认识了今年21岁的湖北籍青年冉某。

    7月30日晚,小华向冉某借了100元。第二天就是冉某生日,冉某需要用钱,就让小华去偷电动车卖掉还钱。

    第二天下午,小华为了给冉某凑钱过生日,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伺机盗窃电动车。15时许,小华走到龙港镇沿河北路,看见一辆电动车没有上大锁,就将车子盗推到小巷子里,坐在车上等着冉某和小强前来搭线开车逃离。约几分钟,冉某和小强兴冲冲前来搭线开车,一并被龙港公安分局巡逻民警抓获。

    据小华交代,他们之所以会去偷车,这其中还有一个小插曲。在十天前的一个晚上,小华三人在逛街,无意中看到两小偷正对一辆电动车搭线盗窃,这两小偷还以为小华三人是巡逻人员,慌忙抛下电动车跑掉,小华三人顺手就“捡”了这辆电动车。

   之后,三人觉得偷盗电动车还挺方便,只要撬开锁、搭上线就可以盗走。落网当日,小华为了凑钱给冉某过生日就去盗车了。

    现冉某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小华、小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不予处理。(通讯员 薛建贺)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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