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8月11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公务车辆于年底前安装ETC电子标签,以此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自明年元旦起,省级、市级和县(市、区)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报销公务车辆在本省范围内高速公路现金缴费通行票据。
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于2010年4月16日开通试运行。政府公务车通过该渠道付费,既有利于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又有利于规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通行费支付管理,也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车辆动向,有效地防止公车私用。(记者 林乃鹏 通讯员 林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