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制定印发12个规定,严格把好方案核准关、编制审核关、合同规范关,扎实推进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初步建立起组织有序、分工明确、程序严格、方法科学、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的招聘工作机制,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目前,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外,省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均已实行公开招聘。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山东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建立因事设岗、精简效能、结构合理的岗位体系。规范竞聘上岗,严格按照公布竞聘岗位、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竞争、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的程序,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实行综合评价、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