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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钱成被告”折射社会信任危机

转载 2009-12-03 《大众日报》
[导读] 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11月6日,她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日前,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11月26日《扬子晚报》)看罢新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彭宇案,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还有,那屡见不鲜的“捡钱成被告”的报
    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11月6日,她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日前,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 11月26日《扬子晚报》)

  看罢新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彭宇案,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还有,那屡见不鲜的“捡钱成被告”的报道。显而易见,捡钱反而成为被告,这样的事儿让人心里颇不是滋味:这年头,我们还敢拾金不昧吗?

  失主似是有些不讲人情,竟将捡钱并归还者告上法庭,但反过来说,在有了纠纷之后,失主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有何不可?因此就指摘其道德品质恶劣,显然有失公允。

  捡钱成被告——如此,不外乎有三种可能:其一,失主涉嫌讹诈;其二,捡钱者或者旁观者(不能排除串通)侵占了 6500元;其三,失主散落的钱并非掉在一处、并非被一人捡到。从报道的实际情况来看,笔者觉得,第三种情况可能性最大。首先失主当晚“吃饭唱歌”至深夜;其次,8200元和1700 元差异巨大,无论是捡钱者还是旁观者,搞错的可能性太小。可双方却都没有去想这第三种可能,而是各执一词直至闹上法庭——或者,并不是“道德”遭遇了“不道德”,而是一种“尴尬的误会”,这从一个侧面反衬出信任的缺失。

  11月26日《重庆晚报》报道的另一则新闻同样让人感觉尴尬:低保人员陈光德发现地上有一扎万元现金,他用脚踩住等待失主,以示自己没有歪主意。然而失主不领这个情:只顾数钱是否少了,始终不说谢字,其间还用怀疑眼光盯老陈,并质问:“ 我那另外一万块钱在哪里?”——很快,失主从自己衣兜找到另外那一万元现金……

  世界那么大,人心却那么小。当前,不管我们承认还是不承认,信任危机都在干预着我们的生活。面对“捡钱成被告”事件,自私浮躁的人心最需要反思。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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