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的是该披露的信息迟迟不公开
转载 2009-07-06
《大众日报》
[导读] 7月4日,北京大学接到第二例民族造假重庆考生举报。经查证,这位名叫田中的考生报考了北京大学医学部,且正是重庆31名民族造假考生之一。北大随后紧急磋商,可能再次宣布弃录该考生。因为,按照北大招办最终弃录重庆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时的说法,若再发现民族成分弄虚作假的考生,北大一律放弃录取。截至记者发稿,北大仍在研究这一事件的应对方案。(7月5日《南方都市报》)既然在何川洋的问题上,北大已经有了明确表态和
7月4日,北京大学接到第二例民族造假重庆考生举报。经查证,这位名叫田中的考生报考了北京大学医学部,且正是重庆31名民族造假考生之一。北大随后紧急磋商,可能再次宣布弃录该考生。因为,按照北大招办最终弃录重庆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时的说法,若再发现民族成分弄虚作假的考生,北大一律放弃录取。截至记者发稿,北大仍在研究这一事件的应对方案。( 7月5日《南方都市报》)
既然在何川洋的问题上,北大已经有了明确表态和坚决行动,则对于同样性质的田中的处理应该不会相差太远。否则,北大将无法自圆其说,制度的刚性也无从体现。但显然,本来与考生造假事件无关的北大,由于造假信息而被置于舆论的放大镜下。
在具体的制度面前,北大的“选择”恐怕只能按章办事。事实上,北大的“选择”还只是小事一桩,造假事件造成的最大危害在于加分制度公信力的丧失。这种丧失首先表现在制度的松软,许多原本制度严谨的加分政策,成为了一些人,尤其是权贵者的“特权”,这一点从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加分丑闻的报道中可见一斑。其次,这种丧失还表现在制度惩罚的有限,明明已经发现了造假者,却一直没有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人们也就无从知道相关责任人是否遭到了惩罚。如果一个制度本身可以钻空子,即使被发现后也可能安然无恙,则其还能获得人们的信任吗?
回顾有关重庆造假考生的新闻,第一个被曝光是因为她是副县长之女,第二个被曝光是因为他是县招办之子,是文科状元。每一个被曝光的考生都不能使人们疑问更少,反而是更多。比如,考生父母的身份让人更加浮想联翩——既然已经曝光的两个考生,其父母地位如此特殊,那么其他考生的父母是否也有特殊地位呢?这样的猜测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人们掌握的信息有限,在有限的信息面前,人们总是把事情向最坏的方向去想。因此,随着信息的“被动公开”,人们的疑问和误解可能不是越少而是越多。而且,相关机构迟缓发布信息的行为一定会增加这种疑问和误解。
如果在一个信息封闭的时期,不公布信息可能不会引起人们的猜疑,只要调查机构作出最终的判断,信息来源单一的人们就有可能相信。但现在已经是信息时代,人们的质疑能力已经大大提高,再想以概括性的结论引导人们的观点和态度,再想以信息封闭的方式避免误解,已经根本不可能实现。就像,虽然调查机构并没有公开31名考生的信息,但是关于这些考生的信息却也在一点点被知晓。这就是信息时代必须面对的引导问题:当信息已经很难被隐藏时,到底该及时公布信息,还是该任由信息被一点点发掘。也许有关方面担心,信息公开后公众的反应会情绪化。这样的考虑当然有其理由,但更应该明白的一点是,即使有情绪化的表达,全面的信息披露也会让人们渐渐平静下来,因为应对情绪化和误解最好的方法,就是信息充分披露。
有丑闻并不怕,只要丑闻可以得到严惩;有情绪化的反应也并不可怕,只要情绪化的主体可以看到真相——怕的是应该披露的信息迟迟得不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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