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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情 促复工丨疫情防控央行专项再贷款在龙港成功落地

2020-02-24 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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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龙港市3家企业首次被列入浙江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人民银行苍南县支行迅速建立银企对接,指导辖内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分支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从严审批、从快放贷。


宁波银行龙港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响应人民银行指导,立即启动防疫企业快速审批流程,2月22日与龙港市1家企业签订贷款相关合同,2月24日上午发放贷款800万元。剔除周末无法确定抵押登记等原因,实际仅用1天的时间便完成全部授信过程。该笔贷款为龙港市首笔疫情防控央行专项再贷款,贷款利率3.05%,配套财政贴息50%,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仅1.525%。在再贷款资金的支持下,企业有望加速恢复生产,浙江远大塑胶有限公司预计大米编织袋产能提高到25吨/天,产量提高45%,进一步提高了防疫物资生产能力。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人民银行苍南县支行部署金融机构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金融保障,重点落实加强信贷纾困、优化金融服务、下调贷款利率、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等4大方面支持。下一步,人民银行苍南县支行将继续推动疫情专项再贷款加速落地,最大程度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让政策及时惠及龙港防疫一线企业。


  专项再贷款简介:


  专项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在疫情防控期间专门设立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的货币政策工具,规模3000亿元。发放对象包括9家主要全国性银行和10个重点省市地方法人银行(浙江省内为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并规定全国性银行对接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内企业,省市地方法人银行对接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名单内企业。专项再贷款最长能借1年,以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基点确定贷款利率,中央财政再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按2月LPR,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仅为1.525%)。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贷款将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审批,重点企业获得专项再贷款资金必须专门用于防控疫情需要,不得挪作他用。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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