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秩序,切实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11月4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委宣传统战部、市经济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预收费资金监管、退费流程、隐形变异培训、教材规范等情况,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落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针对存在收费管理问题的机构,当场约谈机构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时整改,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办学经营。
此外,执法人员还向机构经营者详细解读《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该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界定,为开展校外违规培训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有利于提升校外培训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校外培训监管力度,保持校外培训机构严查态势,严格监管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坚决打击违规收费行为,采取明查与暗访、专项与常态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龙港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