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2023年春季随迁子女转学通告
转学对象:拟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随迁子女
注: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6日。
报名地点:我市招生有余额的公办学校均为登记点,请根据居住证地址到就近的学校进行登记。
应收尽收:
对于在我市企业务工或居住的随迁子女转学,只要提供居住证即可进行申请办理。招生有余额的公办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做到应招尽招,应入尽入,确保百分百入学。
服务保障:
各相关学校要向全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设专岗专人接听来电,做好转学的相关政策解释。对于来校咨询或办理转学手续的家长,学校应确保传达室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做好登记,并协助对接联系值班人员或招生负责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对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入学校应根据学位情况,收好相关材料包括:户口本、居住证、学生信息表(盖原学校校印)等,及时做好学籍转移等相关工作。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2月1日
附有余额学校的名单及其招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