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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下达2020年第四批外贸企业惠企政策兑现资金的公示

2021-01-28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外贸扶持政策》的通知龙政发[2020]85号文件、龙政发[2020]10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补助明细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28日至2月1日。

市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补助项目和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济发展局提出,逾期作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幢310室  

受理电话:64258048 59911709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1年1月28日

附件:2020年度龙港市第四批外贸企业疫情惠企政策兑现资金补助明细表

附件:

微信图片_2021012810171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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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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